合众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2008年修订)
2014-09-17 09:15: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
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 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 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 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 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八) 严重脑
损伤-“中国保 险行业协会推 荐”
指被保险人于60周岁前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
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 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 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 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七) 严重阿
尔茨海默病- “中国保险行业 协会推荐”
复的手术。
膜手术-“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推 荐”
附件7-3
10
被保险人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或导致呼吸功能障碍的疾病而出
现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衰竭,由呼吸专科医师确认并符合以下 各项:
(1)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2)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PaO2)《60mmHg;
慢性
(二十九)
呼吸衰竭
必须经本公司认可医疗机构的神经专科医师确诊。必须伴有典型的
脱髓鞘症状和运动及感觉功能障碍的证据并有MRI检查的典型改 变。 诊断须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症状必须不间断地持续至少六 个月,或者有至少两次发作的临床记录且发作间隔至少一个月,或 至少有一次临床发作记录且有典型的脑脊液改变并伴MRI的损伤 表现。
多发
(二十八)
性硬化
心肌病是指伴有心肌功能障碍的心肌疾病,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
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明显的心功能衰竭(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 分类标准心功能达三级*),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三级心功能 衰竭状态持续至少90天。该疾病索赔时须要经专科医师做出明确诊 断。继发于全身性疾病或器官系统疾病不属本保障范围。
*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分类标准的心功能三级是指有医院的医疗记录 显示病人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日常的活动即可 引起乏力、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等心力衰竭表现。
心肌
(二十七)
病
对于有心绞痛限制症状的被保险人,实际进行的通过气囊扩张法来
矫正三个或更多的动脉变窄或阻塞的手术。索赔时必须提供血管造 影报告并证明有两个或更多的冠状动脉出现80%以上的阻塞。
血管
(二十六)
成形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
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 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五) 主动
脉手术-“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推 荐”
9
血小板绝对值≤20×10/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 /L;
网织红细胞<1%;
①
②
③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
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9
(二十四) 重型
再生障碍性贫血
-“中国保险行 业协会推荐”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
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 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三) 语言
能力丧失-“中 国保险行业协会 推荐”
附件7-3
11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 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合法有效驾驶
证驾驶
6.7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
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 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酒后驾驶
6.6
指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