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附加家庭收入保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2 14:02:0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华附加家庭收入保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重大疾病津贴
等待期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 180 日内,被保险人因意外 伤害事故(见 8.4)以外的原因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见 8.5)的,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现金价值(见 8.6),本附加合同终止。这 180 日的 时间称为等待期。
因意外伤害事故患上述疾病的无等待期。
如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 给付保险金:
重大疾病家庭应急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见 8.7)并被医院(见 8.8)的 专科医生(见 8.9)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 的 12 倍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家庭应急保险金,本附加合同该项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家庭收入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 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所附于的主合同家庭收入保险金给付 重大疾病家庭收入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对主合同的影响
主合同所包含的身故或全残责任与本附加合同所规定的重大疾病责任以一次 给付为限。当本附加合同发生理赔后,主合同的各项保险金也减至为零,主合 同终止。
国华附加家庭收入保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4.2 保险费率调整
5.如何恢复合同效力
8.6 现金价值
8.7 初次发生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犹豫期
5.1 效力中止
5.2 效力恢复
8.8 医院
8.9 专科医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
2.2 投保条件
2.3 基本保险金额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效力终止
7.2 年龄错误
7.3 适用所附于合同条款
8.10 毒品
8.11 酒后驾驶
8.12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 驶
8.13 无有效行驶证
8.1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 艾滋病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申请
8.释义 8.15 遗传性疾病
8.1 保单年度 8.16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
3.3 保险金给付
3.4 诉讼时效
4.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8.2 有效身份证件
8.3 周岁
8.4 意外伤害事故
8.5 重大疾病
染色体异常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3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4
™ 您有退保的权利……………………………………………………………………………6.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主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7.1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8
™ 保险条款有关于疾病的释义,请您留意…………………………………………………8.5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国华附加家庭收入保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国华寿发[2009]77 号,2009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我们规定的主保险合同(以
下简称“主合同”)上。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