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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有哪些特点?雇主责任保险保费率多少?

2016-09-07 15:06:0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五)被保险人承包商的工作人员遭受的伤害;

  (六)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犯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