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附加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11-12 10:18: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安邦附加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6.3),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1)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被保险人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决定是否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各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本公司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残疾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烫伤,本公司根据《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2)的规定,每次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烫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烧烫伤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邦附加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本.公.司.”.指.
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1.4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投保人慎重决策。..。..。..。..。..。..。..。..。..。..。.1.4
v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4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投保人及时通知本公司。..。..。..。..。..。..。..。..。..。..。..。..。..。..4.2
v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投保人注意。..。..。..。..。..。...6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1.2投保范围
1.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和保险 责任开始
1.4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保险责任的免除
3.保险费的交纳
3.1保险费的交纳
4.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4.1保险金受益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申请
4.4 保险金给付
4.5 诉讼时效
5. 基本条款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5.3 续保
5.4 职业或工种变更
5.5 被保险人变动
5.6 合同内容变更
5.7 残疾或烧烫伤程度的鉴定
5.8 效力终止
5.9争议处理
6. 释义
6.1 周岁
6.2 现金价值
6.3 意外伤害
6.4 毒品
6.5 酒后驾驶
6.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7 无有效行驶证
6.8 潜水
6.9 攀岩
6.10探险活动
6.11武术比赛
6.12非处方药
6.13极短期保险费
6.14有效身份证件
6.15医院
6.16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 构
安邦附加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u 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安邦附加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
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经 本公司核实的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合法有 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