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1-12 09:14: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华夏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基本部分
意外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类别所对应 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 险责任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则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 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 意外身故保险金。
(三)在我们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后,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意外残疾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残疾,我们将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 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所对应的意外伤害保险 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该项残疾所进 行的治疗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满180日仍未结束,我们将按第180日的身 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依据残疾鉴定结果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残疾,我们将给付对应各项意外 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意 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残疾项目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不同时,我们仅 给付其中比例最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若不同的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肢且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我们仅给付 较严重项目所对应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当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需扣除我们就该肢所受残疾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 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我们不再给付当次残疾项目所对应的意外残疾保险 金。 (四)我们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以本合同所载明的该被 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意 外残疾保险金达到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 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可选部分 意外伤害医疗保 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 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们对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 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 和给付比例由贵单位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被保险人 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须符合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
(二)我们对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 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达到本 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 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医疗费用按政府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 补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机构处取得了补偿,我们仅 承担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四)若被保险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就医,合理医疗费用按照意外伤 害发生之日当天的人民币兑换汇率进行折算,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合理医 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 赔额和给付比例由贵单位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四、本合同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由贵单位在投保时与我们根据被保险人发生 意外伤害事故时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分别约定,并在本��同中载明。
五、本合同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由贵单位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本合 同中载明。
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华夏保发[2009]335 号文,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贵单位”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贵单位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X 贵单位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贵单位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 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