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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永宁兴顺意外伤害保险

2014-11-03 09:32: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光大永明永宁兴顺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光大永明永宁兴顺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意外残疾或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项目(非残疾等级)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以后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项目(非残疾等级)的,本公司分别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由不同意外事故导致同一肢残疾,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不同意外事故导致不同部位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烧伤,本公司将按所附《烧伤保险金给付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的意外烧伤保

  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本公司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对于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本公司给付各次的意外烧伤保险金,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上述三项保险金的约定为本公司对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项下因不同条件而给付的同一保险责任,三者累计赔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当累计赔付金额达到约定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同时符本条第一、二项或第一、三项保险金条款约定的,我们仅以其中一项进行赔付,索赔权利人有权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同时符合本条第二、三项保险金条款约定的,我们可同时进行赔付,但赔付总额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先后发生保险事故均符合本条第二、三项保险金条款约定的,本公司分别进行赔付,但给付金额的总数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注:本合同所述之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天数,均已事故发生当日计算第一日。

  

  光大永明永宁兴顺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部分 您与我们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书、投保提示以及与本合 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受益人的指定

  您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您指定受益人须征得被保险人书 面同意。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受 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同等顺位受益权。

  其他保险金受益人是指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以外的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其它保险 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付的身故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