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期颐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31 08:50: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加计利息给 付。此外,对于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我们将针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给付,等最终 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6.12 失踪处理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失踪,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我们依据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所 确定的死亡日期为准,在符合第3条“我们提供的保障”的情形下,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日后发现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将领取的保险金退还我们。
7.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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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受益人的指定 订立本合同时,您或被保险人应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 享有受益权。 本合同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意外医疗住院日额保险金、意外骨折保险金及 意外脱臼手术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7.2 受益人的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书面通知我们变更受益人。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 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 被保险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会同您一起提出申请;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 面同意。
7.3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处理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 受益权。数个受益人中的一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受益权的,如被保险人或您未重新指 定受益人,则该受益人应得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照受益份额比例享有。
7.4 保险金转变为遗产的处理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8.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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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退保)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合同。申请解除本合同时,您应提 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您的身份证明。 我们接到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于收齐前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 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9.其他您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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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职业、职务或工种变更的通知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职务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于接到通知后有权 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 若您或被保险人未依本条约定通知职业、职务或者工种的变更,且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职 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者,发生保险事故时,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 合同自被保险人职业、职务或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
9.2 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以书��形式通知我们,以免影响本合同的权益。您不作前 述通知的,我们按本合同上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您。
9.3 争议的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您和我们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9.4 批注
除受益人的变更外,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需经我们在本合同上批注后,方生 效力。
9.5 索引 为方便您查找内容,我们制作了条款索引,通过该索引,您可以轻易地找到想进一步了解的条 款内容。
附表一: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等 |
项目 |
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