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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附加关爱园丁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30 10:04: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泰附加关爱园丁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国泰附加关爱园丁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不满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寒暑假意外身故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3.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2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附表所列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事故导致附表所列两项以上残疾程度的,我们分别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各项给付之和最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其中如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次事故所致的残疾,合并以前(含本附加合同订立前)的残疾,其结果按照附表属更严重残疾项目,则给付较严重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但以前残疾部分对应的保险金视同已给付,应扣除。

  本附加合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其合计最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3.3寒暑假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寒暑假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除依第3.1条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另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寒暑假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3.4寒暑假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寒暑假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附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我们除依第3.2条约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外,另按该意外残疾保险金金额,给付寒暑假意外残疾保险金。

  

  国泰附加关爱园丁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09.11

  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是保险合同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体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阅读时尤其注意。为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请您认真阅读下列【重要提示】,具体内容请以【条款内容】为准。

  【重要提示】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保障 ……………………………………………………………………………3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寒暑假意外身故保险金四、寒暑假意外残疾保险金

  宽限期 ………………………………………………………………………………………………6.2

  对于续期或续保保险费,如您因故未能按时交付的,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我们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8.2

  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有权向我们申请保险金,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我们会依照本附加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退保 ……………………………………………………………………………………………… 10.1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还享有退保的权利,但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可能小于您所交的保险费,请您慎重考虑。

  ※ 您应履行的义务

  如实告知 ……………………………………………………………………………………………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若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