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23 08:48: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意外身故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 7.2),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 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 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简称“附表一”)所列残 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 给付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残疾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 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一所列一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分别给付残疾 保险金。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最严重一项的 残疾保险金。若这次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以前残疾可领取较严重项目残疾保 险金的,本公司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以前残疾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应在 这次给付残疾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 《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二,简称“附表二”)所列部位Ⅲ度烧伤 (见 7.3),本公司按附表二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烧伤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最终烧伤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烧伤鉴定,并据此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附表二所列一项以上烧伤时,本公司分别给付烧伤 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同一部位的烧伤和残疾的,本公司仅按烧伤保险金 和残疾保险金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最 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 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每一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的给付总额,最高以该被 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1 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 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1. 关于本合同6.3 被保险人变动
1.1 合同构成6.4 年龄错误
1.2 投保范围6.5 职业或工种变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6.6 地址变更
6.7 失踪处理
2.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6.8 争议处理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7. 本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2.3 保险期间7.1 团体
2.4 保险责任7.2 意外伤害
2.5 责任免除7.3 Ⅲ度烧伤
7.4 酗酒
3. 如何交纳保险费7.5 毒品
3.1 保险费的交纳7.6 酒后驾驶
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4. 投保人权利7.8 无有效行驶证
4.1 合同内容变更7.9 潜水
4.2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0 空中运动
7.11 攀岩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7.12 探险
5.1 受益人7.13 武术
5.2 保险事故通知7.14 特技表演
5.3 保险金申请7.15 战争
5.4 保险金的给付7.16 军事冲突
5.5 诉讼时效7.17 暴乱
7.18 现金价值
6. 投保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7.19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20 未满期净保费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合同
1.1 合同构成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构 成。
1.2 投保范围 团体(见 7.1)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经本公司同意, 参保成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可参加本保险。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 须符合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投保条件。
1.3 合同成立 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