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福佑专家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20 09:18: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福佑专家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28天至59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30岁 | 1000.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50.0万 意外烧伤50.0万 意外残疾50.0万 |
1年 |
4岁 | 145.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5.0万 意外残疾5.0万 意外烧伤5.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将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一中一项以上伤残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伤残保险金之和;若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如合并前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达到附表一中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等级的,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对应于附表一所列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本公司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即:如后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应扣除原有烧伤程度对应于附表二所列项目的意外烧伤保险金;如前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佑专家人身意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条款
(本责任条款与短期意外伤害基本条款共同构成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部分)
(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被保险人范围
1.1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出生满28天至59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经被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2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表中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将按自事故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一中一项以上伤残时,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伤残保险金之和;若不同伤残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伤残项目所属伤残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如合并前次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伤残,达到附表一中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等级的,本公司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