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安祥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16 10:31: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安祥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残疾 意外身故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 7.1),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人身 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简称“附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 我们按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 终残疾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 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一所列一项以上残疾时,我们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我们仅给付最严重一项的残疾保险金。若这次 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合并以前残疾可领取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的,我们按较严重项目 标准给付,但以前残疾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应在这次给付残疾保险金时予以扣除。
烧伤保险 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意外 伤害烧伤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二,简称“附表二”)所列部位Ⅲ度烧伤(见 7.2),我 们按附表二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 烧伤程度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烧伤鉴定,并据 此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二所列一项以上烧伤时,我们分别给付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同一部位烧伤和残疾的,我们仅按烧伤保险金和残疾保险 金中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导致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我们仅给付其中最高一 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 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的给付总额,最高以被保险人的基本 保险金额为限。1 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人保寿险安祥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7.2Ⅲ度烧伤
1.1 合同构成 5.1 受益人 7.3 酗酒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保险事故通知 7.4 毒品
5.3 保险金申请 7.5 酒后驾驶
2. 您获得的保障 5.4 保险金的给付 7.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1 基本保险金额 5.5 诉讼时效 7.7 无有效行驶证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7.8 潜水
2.3 保险期间 6. 您需���关注的其他事项 7.9 空中运动
2.4 保险责任 6.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7.10 攀岩
2.5 责任免除 6.2 年龄范围 7.11 探险
6.3 年龄错误 7.12 武术
3. 您的义务 6.4 职业或工种变更 7.13 特技表演
3.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5 地址变更 7.14 战争
3.2 保险费的交纳 6.6 失踪处理 7.15 军事冲突
6.7 争议处理 7.16 暴乱
4.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7.17 现金价值
4.1 合同内容变更 7.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7.18 我们认可的医院
4.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7.1 意外伤害 7.19 周岁
条款特别提示
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4
— 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合同………………………………………………………………4.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