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儿童自动续保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14 10:29: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若我们审核后不同意您续保,
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各年度续保保险费将根据续保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率计算。保险费率以续保时第二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职业等级确定。保
险金额的自动增加不影响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费的计算。
本附加合同最长可延续有效至第二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
单周年日。
2.2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2.1 意外身故豁免保
险费
若第二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 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从确认第二被保险人身
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豁免本附加合同的主合同以及该
主合同的所有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2.2.2 意外全残豁免保
险费
若第二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 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全残,我们将在其全残期内,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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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保险人全残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豁免本附加合
同的主合同以及该主合同的所有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在豁免保险费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主合同以及该主合同的所有附加合
同继续有效,但它们的保险计划不得变更。
2.3 责任免除 对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而导致的本附加合同的第二被
保险人的伤害以致身故、全残,我们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1) 第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2) 第二被保险人自杀,自伤,但第二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除外;
(3) 第二被保险人未经医师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4) 第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
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 第二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导致的意外;
(8) 药物过敏;
(9) 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
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
(10)第二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参与可获得报 酬的运动;或者参加以下项目的竞赛、表演或专业训练:赛马、马术、
马球、机动车、自行车、赛艇、滑板、冲浪、滑水、跳水、潜水、跳
高滑雪、雪橇、滑冰、冰球、拳击、武术、摔跤;或参加攀岩、攀登
海拔3500米以上独立山峰、滑翔翼、气球驾驶、跳伞、空中飞行(不
包括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蹦极跳;或参加
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探险和考察。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保险金的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在申请保险金时须提供下列资料,若申请资料不完整,
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1.1 意外身故豁免保险
费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
出具的第二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3.1.2 意外全残豁免保险
费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二级或以上医院或者由法定机关出具的第二被保险人伤残鉴定
书,或其它我们认可的证明或资料;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3.2 持续全残证明 第二被保险人因全残开始豁免保险费后,我们仍有权每年要求第二被
保险人提供其持续全残证明或进行体检。若第二被保险人不能提供其
持续全残证明或经体检证实不符合豁免保险费条件的,我们有权停止
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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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解除与效力终止
4.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
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当您申请解
除本附加合同时,若本附加合同尚未发生保险金赔付,我们在收到上
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 日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同时扣除未
满期净保险费的10%作为退保手续费。若本附加合同已发生保险金赔
付,我们不退还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