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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吉祥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25 10:29: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吉祥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泰康吉祥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后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 金价值。

  泰康吉祥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5. 现金价值权益9.2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1.1合同构成5.1现金价值9.3周岁

  1.2合同成立及生效5.2减保9.4有效身份证件

  1.3投保年龄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9.5意外伤害

  1.4犹豫期6.1效力中止9.6现金价值

  2. 我们提供的保障6.2效力恢复9.7醉酒

  2.1保险金额7. 合同解除9.8毒品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7.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9酒后驾驶

  2.3保险期间8.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9.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4保险责任8.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11无有效行驶证

  2.5责任免除8.2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9.12机动车

  3. 保险金的申请8.3年龄性别错误9.13医疗事故

  3.1受益人8.4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9.14非处方药

  3.2保险事故通知8.5未还款项9.15潜水

  3.3保险金申请8.6合同内容变更9.16攀岩

  3.4保险金给付8.7联系方式变更9.17探险

  3.5诉讼时效8.8争议处理9.18武术比赛

  4. 保险费的交纳8.9保险事故鉴定9.19特技表演

  4.1保险费的交纳9. 释义9.20利息

  4.2 宽限期9.1保单年度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吉祥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0 年 8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吉祥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

  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

  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效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见 9.1)、保险费 约定交纳日(见 9.2)均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1.3投保年龄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 9.3)计算。

  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

  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

扣除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