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祥云康顺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17 12:43: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7)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 药(见 9.14)不在此限;
(8)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见 9.15)、跳伞、攀岩(见 9.16)、 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 9.17)、摔跤、武术比赛(见 9.18)、特 技表演(见 9.19)、赛马、赛车;
(9)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意外身 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本附加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 9.20)。
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 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残疾或烧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附 加合同继续有效。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 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受 益份额,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 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 时间为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保险
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 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的。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推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 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 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 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 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意外残疾保险 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 金申请 明和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 (2) 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 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 明和资料。
意外烧伤保险 意外烧伤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 金申请 明和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 (2) 意外烧伤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 出具的被保险人烧伤程度的资料或身体烧伤程度鉴定书;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 明和资料。
意外身故保险 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 金申请 明和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
和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
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