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尊享全佑一生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10 09:58: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附加尊享全佑一生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本条第一至第三款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本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其金额等于该事故发生时本附加合同的基 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第二至第三款的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此二款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 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则本公司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给付表一》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同一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意外事故发生在同一肢,而残疾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 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 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给付表一》内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三、意外烧伤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烧伤,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导致III度烧 伤,则本公司将按《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二》)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 等于《给付表二》所列的相应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将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若不同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为准:若 后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若前次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金额 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伤保险金。
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四、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九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 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残疾或烧伤,则本公司在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或 意外烧伤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
友中发2011-110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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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条款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释义四)、管制药物(释义五)的影响;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六)、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七),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八)的机动车;
四、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释义三)的发生而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 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身故(不包括猝死)、残疾或烧伤,则本公司在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或 意外烧伤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
不同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给付各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给付总额以本附加合同
的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将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