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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附加游乐平安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13:47: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费用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

  2.2.2 可 选部分保 险责任

  1.基本医疗起付标准下补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的在 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补充保险金。

  2.大额医疗补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的在 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统筹基金费用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 金(详见释义)费用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按约定 的赔付比例给付大额医疗补充保险金。

  3.超高额医疗补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发生的在 当地统 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本公司对于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以上、约定的超高额医疗费用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超高额医疗补充保险金。

  4.门急诊补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的在 当地社会基本 医疗门急诊支付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约定的门急诊起付标准以上、约定的门急诊费用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门急诊补充保险金。

  5.大额门急诊补充保险金 :在已建立社会医疗 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 (详见释 义)的地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的在当地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起付标准以上、大额门 急诊互助资金费用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大额门急诊补充保险金。

  6.大额门急诊起付标准下补充保险金 :在已建立社会医疗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 的地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的在当地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约定的大额门急诊起付标准以上、大额门急诊互 助资金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按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大额门急诊起付标准下补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发生列入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所发生的门急诊 医疗费用,不在以上第 4、5、6 款可选部分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其他商业医疗保 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发生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中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检查项目、治疗项目、手术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 责任。

  w 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3.1 保险费的 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x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4.1 保险金受 益人

  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 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3 保险金的 申请

  1.申请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

  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被保险人的参保证明及交费证明;

  (4)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病理检查、化验检查、医疗费用原始单据、费用结算明细表及处方; 如上述单证中部分医疗费用已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还应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