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纵横四海境外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2 09:33: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十六条 被保资格的获得和被保险人的增加
一、本合同所约定的团体(释义十八)中的成员,可按以下约定获得被保资格:
(1)在本合同生效日已成为该团体的成员,且未有任何其他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则该成员可于本合同生效日获得被保资格。
(2)在本合同生效日尚未成为该团体的成员,若于加入该团体的第一日未有任何其他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则该成员可于加入该团体的第一日获得被保资格。
(3)已丧失原被保资格的成员重新申请被保资格将按上述(2)中的规定处理。
(4)任何上述(1)、(2)及(3)项规定所提及的成员,若处于非正常状况(释义十九),则该成员须延迟至其恢正常状况的第一日始获得被保资格。
(5)任何上述(1)、(2)及(3)项规定所提及的成员,若被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为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则该成员不能获得被保资格。本合同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二、获得被保资格的成员若要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必须在获得被保资格后由投保人提出加入本合同的书面申请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经本公司同意后,该成员才能加入本合同从而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十七条 被保资格的丧失或终止及被保险人的减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列任一情况下,被保险人将丧失或终止被保资格:
(1)若被保险人身故,则其被保资格将自其身故之日起终止;
(2)被保险人若被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为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则其被保资格丧失;
(3)被保险人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丧失或终止被保资格。
若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丧失或终止,则本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将不再包含该被保险人。
注:在第(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本公司不能承担保险责任,则本公司将退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家属的被保资格的获得和附属被保险人的增加
一、投保人可为被保险人的家属投保本合同。本合同被保险人家属仅指被保险人的配偶(释义二十)和子女(释义二十一),且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才具有被保资格:
(1)被保险人家属的年龄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的规定;
(2)被保险人家属未被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为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且未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
(3)符合上述(1)和(2)项的规定,若在本合同生效日已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家属且未处于非正常状况,则于生效日获得被保资格;符合上述(1)中年龄的规定,若在本合同生效日尚未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家属,可于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家属后且未处于非正常状况后的第一日开始获得被保资格;
二、获得被保资格的被保险人家属若要成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必须在获得被保资格后由投保人提出加入本合同的书面申请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经本公司同意后,该被保险人家属才能成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