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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01 14:46: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二条、投保范围议构成。

  一、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 经被保险人同意,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投保时,参保人员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或 以上,且不少

  于 5 人。

  第二章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

  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取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或意外烧伤保险金,则意外身故保险金为该被保险人的

  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本合同所附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

  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具有

  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若同一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

  足,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不同次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 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 项目所属等级较

  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 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三、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的《意外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伤项目之一的,本

  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及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不同的意外伤害导致的烧伤,若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本公司给

  付对应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分,本公司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烧伤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