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消费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0:45: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附加消费无忧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全残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意外事故发生时应由被保险人本人偿还的本合同约定的金融机构信用卡消费金额,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失踪,之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我们将视该种情况为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但是在我们给付保险金之前,保险金获取人必须同我方签订协议,同意在被保险人被证实仍生存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把保险金退还给我方。
(二)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指全残,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为意外事故发生时应由被保险人本人偿还的本合同约定的金融机构信用卡消费金额,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我方将根据此鉴定决定保险金的给付,您方不得再以第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为由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
二、有关保险金给付的规定
1.我们依据本合同所给付的保险金以不超过保险单所示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2.对意外事故发生之后所产生的信用卡消费金额,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3.我们依据本合同所给付的保险金仅限于被保险人所持有的本合同约定的金融机构信用卡消费金额。信用卡消费金额不包括信用卡提现金额,也不包括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招商信诺附加消费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方
同意后,附加在主合同上。
第二条 投保年龄 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第三条我们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保障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二十四小时适用。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意外事故发生时应由被保险人本人偿还 的本合同约定的金融机构信用卡消费金额,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失踪,之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我们将视该种情况为被 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但是在我们给付保险金之前,保险金 获取人必须同我方签订协议,同意在被保险人被证实仍生存之日起三十日之内把保险金退还给我方。
(二)意外伤害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本合同所指全残,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为意外事故发生时应由被保险人本人偿 还的本合同约定的金融机构信用卡消费金额,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我方将根据此鉴定决定保险金的给付,您方不得再以第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为由提出 保险金给付申请。
二、有关保险金给付的规定
1.我们依据本合同所给付的保险金以不超过保险单所示本保险项目下的保险金额为限。
2.对意外事故发生之后所产生的信用卡消费金额,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3.我们依据本合同所给付的保险金仅限于被保险人所持有的本合同约定的金融机构信用卡消费金额。信
用卡消费金额不包括信用卡提现金额,也不包括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身故或全残的,我方将不支付任何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犯罪、拒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