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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诺全球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09:36: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全球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招商信诺全球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 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被保险人名册、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协议构成。

  您方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所提供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第二条 投保信息变更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您方提供给我方的投保人地址,及被保险人的职业、住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通知我方,以便于我方及时为您改变保险合同上的相关信息。

  如果您方的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我方,我方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均视为已 送达您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必须由我方授权代表签署方为有效。 未经我方的书面批准和批注,本合同的任何变动都将是无效的。非经我方授权代表签署批准,我方的任何保险代理人、销售代表和服务代表都无权修正或豁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第四条 投保范围

  一、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机构或境外法人驻华机构,年龄在 16周岁至 80周岁,由投保单位雇佣并且支付薪水,每周至少工作30小时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不含退休员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我方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数量应占投保人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75%),必须不低于 5人。

  二、身体健康的被保险人家属,即被保险人的未婚子女和80周岁以下的配偶,经我方同意可作为连带 被保险人由投保人统一向我方投保本保险。其中对于被保险人的未婚子女是指年龄不满25周岁且仍在接受 全日制教育或与被保险人居住在同一住所的子女。

  第五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 导致身故,我方将按照该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金额向其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 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 附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举的残疾,我方将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给付金额等于附表中所列明的残疾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残疾时的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第 180天治疗仍未结束,我方将根据被保险人第 180天的身体情况 鉴定决定该被保险人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您方不得再以第 180天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为由提 出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申请。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程度未达到附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举的残疾程 度,我方对该被保险人不予支付任何意外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