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附加安行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8-29 16:50:0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第二条 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每年续保、不参与分红,依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附加在基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上。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 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不一致,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缴费期满日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残疾或身故的,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利益给付
若本附加合同在保险合同周年日续保,则在该续保保单年度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为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保险金额并增加百分之五;并以此方式逐年单利递增,最高续保保险金额为保险 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五。第一个保单年度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为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1、身故利益给付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将给付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及其利息,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限。
2、残疾利益给付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蒙受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简称附表)上所列的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将按附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利益。被保险 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对 本项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本项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等于续保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3、全残额外利益给付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以内,蒙受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上所列的第一级残疾程度之任一者,除上述残疾利益给付外本公司按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金额给付全残额外 利益,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二、公共陆路或水路意外伤害额外利益给付
公共陆路或水路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1、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4答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曰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除上述第一款相应的意外伤害利益给付外本公司将额外给付 公共陆路或水路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其利息。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限。
2、残疾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4答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曰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蒙受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附表)上所列的残疾程度之 一的,除上述第一款相应的意外伤害利益给付外本公司将按附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额外给付残疾利益。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若 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对本项��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公共陆路或水路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 限;如果本项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等于公共陆路或水路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随之终
三。航空意外伤害额外利益给付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等于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二倍
1、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除上述第一款相应的意外伤害利益给付外本公司将额外给付航空意外伤 害保险金额及其利息。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限。
2、残疾利益给付相应利益给付的比例20 ^ 40 ^ 60 ^ 80丸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蒙受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附表)上所列的残疾程度之一的,除上 述第一款相应的意外伤害利益给付外本公司将按附表所对应的给付比例额外给付残疾利益。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将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 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对本项保险责任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本项保险责任的 累计给付金额等于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在年满四周岁之前发生的身故或残疾,其相应的上述各款利益给付将按以下比例计;
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时年龄 不满一周岁
满一周岁但不足二周岁 满二周岁但不;^周岁 满三周岁但不足四周岁
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或航空交通工具期间是指从被保险人完全进入交通工具的车门或舱门之时起至完全走出交通工具的车门或舱门时止的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