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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安鑫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2014-08-29 16:44: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寿附加安鑫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国寿附加安鑫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航空意外身故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 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残疾保险金给付以 一次为限,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 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根据《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本附加合同基 本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但烧伤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四、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搭乘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 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给付意外 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五、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 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 故,本公司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