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08-29 11:20: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另有声明,若受益人超过一位以上,各受益人将平均分卒本合同的利益给付 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其权益则归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所有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时,须经敌保险人书面同念
第入条““保除事敌的通知与保险金的肀请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索赔申请时,投保人、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应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尽快递交“本公司”要求的索赔文件
若发生利益索赔申请时,“本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且除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外’“本公 司”将保留进行医学鉴定的权利,其费用将由“本公司”承担。
被侫盼人釦辱器人计“ ”谱炎給保險合的奴剎^自其知逭成应毎知道保险韋故浚生之日起
二年不行使而自动丧失」
第九条职业或工种变更的处理」 ‘ 一 一 ’ ‘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丨被保险人所 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本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 额退还未期满保险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本公司”于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按差额增收未 期满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本公司”对该 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自其职业或工种变更之曰起终止,并将无息退还未期满保险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项约定通知而发 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并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 的职业或者工种在“本公司”拒保范围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无息退还未期满保 险费。
:。第十条目^ ‘:保險合同的解除
“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续保,但须在“保险合同周年日”前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在本合同有效��内,若投保人要求取消本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未到期的保险费予投保人,
第十一条 货币及适用法律
保险费及各款项的货币、收取及給付,按“保险单”上所栽的规定为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管辖及诠释。如本合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本合同的 诠释以该法律、法规的条文为依据。
|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权益的转让
在被保险人身故之前,本合同的一切表被转让他人的权益,为投保人独有。任何权益的转让须经 “本公司”批注后,方为有效,
上述任何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 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四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在被保险人年满“保险单”规定年龄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本合同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