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08-29 11:20: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宏意外伤害保险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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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单^ 3
三、中宏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仍)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4
第二条 保险责任^ 4
第三条 责任免除^ 4—5
第四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5
第五条 每期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及保险合同效力的停止^ 5
第六条 如实告知^ 5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5
第八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 5-6
第九条 职业或工种变更的处理^ 6
第十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 6
第十一条 货币及适用法律^ 6 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杈益的转让^^ 6 第十三条 地址变更^ 6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6
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7 注^ 7
四、附加利益保障条款(如适用者)
五、投保单副本或批注(如适用者)
中宏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005〉
笫―:条:保險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乃每年续保的、不参与分红的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 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附加保险合同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 构成。
本合同内任何条款的更改、修订或删除,须经“本公司”的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代表 “本公司”签署并附以批注,方为有效。
第二条保險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残疾或身故的,“本公司”将负下 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利益给付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九十天内身故的广本公司,’将赔付受益人身故利益给付金额 及其“利息”。身故利益给付金额为“本合同”的“无索赔保险金额”扣除所欠缴的保险费后的余额,身 故利益给付的“利息”将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以一年为限。“利息”是指“本公司”根据 该年度商业银行所定的一年期储蓄存款的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