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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附加乐怡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8-29 10:38: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3.2 保险金的申请

  3.2.1 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 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3.2.2 伤残保险金的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二级或以上医院或者由法定机关出具��被保险人伤残或烧伤 程度鉴定书,或其它我们认可的证明或资料;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以上申请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

  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3.3诉讼时效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

  效期间为 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 本附加合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

  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 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当期保险费。

  4.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

  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 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 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自宽限期满的 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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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5.1 效力中止 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5.2 效力恢复 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

  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及其他所有未还款项的次日起,

  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

  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合同

  的现金价值。

  6合同解除与效力终止

  6.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

  风险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 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 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2 效力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附加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主合同效力终止;

  (3)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4)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中止且未按5.2款恢复效

  力;

  (5)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