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个人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2-09 09:03: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 2000
元为限。
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须符合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规定。若被
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伤 害责任主体等)获得医疗补助、津贴、医疗赔偿费或其它医疗保险金,我们将 从应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对于当地正在执行的社会医疗保 险(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 任。
如被保险人在中国的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我们将
比照中国大陆同类治疗费用标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2.5 责任免除 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我们不承担保
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酗酒(见 7.6)、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7.7), 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7.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7.9),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7.10)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 7.11)、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 伞、攀岩(见 7.12)、探险活动(见 7.13)、武术比赛(见 7.14)、摔 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见 7.15)、蹦极、赛 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 被保险人从事矿业采石、森林砍伐、冶炼操作、海上作业、潜水作业、空
勤、易燃易爆品运输及押送、装卸、建筑及筑路、化学原料制造、易燃易 爆易腐蚀品的制造、爆破、高空作业、高楼外部清洁、室外安装或装潢、
高压电工程施工、管道架设、车床操作、冲床操作、铣床操作、剪床操作、
钻床操作、武打、杂技、驯兽、消防、防暴警察、特种兵、战地记者等高 风险职业;
(10)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 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堕胎、节育(含绝育)、产 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12) 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 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3) 牙齿修复、牙齿整形及视力矫正;
(14) 美容手术、变性手术及一般理疗;
(15) 被保险人患椎间盘突出症(包括椎间盘膨出、椎间盘突出、椎间盘脱出、 游离型椎间盘等类型)。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本合
同所附“退费比例表”向受益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本合同所
附���退费比例表”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Z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
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
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变更自我们 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之日起产生效力。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除另有约定外,全残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
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