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老年意外伤害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014-11-20 09:49: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老年意外伤害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适用年龄:50周岁至7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失能收入 医疗意外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全残,我们将自确认被保险人全残之日起,每月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直至给付满3年或至被保险人身故(以较早者为准)。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u 您有权解除合同…………………………………………………………………………………4.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若保险期间届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2.2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u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4.1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5.1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6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 保险金的申请
1.1 合同构成3.1 保险金的申请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2 诉讼时效
1.3 投保年龄4 合同解除
2 我们提供的保障4.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1 基本保险金额5 合同效力的终止
2.2 保险期间及续保5.1 合同效力的终止
2.3 保险责任6 释义
2.4 责任免除
中意附加老年意外伤害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122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老年意外伤害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加合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以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3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50周岁至70周岁。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的24时止。
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我们将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若我们审核后同意您续保,您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我们支付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1年。若我们审核后不同意您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各年度续保保险费将根据续保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以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职业等级确定。
本附加合同最长可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