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住院综合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20 09:37: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释义六)×给付比例
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释义七)×给付比例
同一住院原因给付的药品费用补偿金以保险单上所载的“药品费用补偿金”的保险金额为限,其中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费用补偿金以本附加合同的药品费用补偿金的保险金额的50%为限。
二、手术费补偿金
手术费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手术费(释义八)×给付比例
同一住院原因给付的手术费补偿金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手术费补偿金”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
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床位费(释义九)及膳食费×给付比例
每次住院的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每日住院‘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的保险金额×实际的住院日数(释义十)”为限。
每次住院以办理一次入院及相应的出院手续为准。同一住院原因给付的床位及膳食费用补偿金,最多以三百六十五日为限。
四、其他费用补偿金
其他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其他费用(释义十一)×给付比例
同一住院原因给付的其他费用补偿金以保险单上所载的“其他费用补偿金”的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取得当次住院费用补偿,则上述四项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为90%。若申请人在被保险人入住医院后两日内及时告知(释义十二)本公司,则上述四项保险金的给付比例将分别增加至100%。
若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等取得当次住院费用补偿,则上述四项保险金的给付比例为80%。若申请人在被保险人入住医院后两日内及时告知本公司,则上述四项保险金的给付比例将分别增加至90%。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或接受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十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十四),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十五)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任何恐怖分子行为(释义十六);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释义十七)、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释义十八)或探险活动(释义十九);
(13)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释义二十)表演;
(14)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
(15)中暑、屈光不正、精神疾病或受酒精、毒品(释义二十一)、管制药物(释义二十二)影响;
(16)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避孕及绝育;
(17)美容和外科整形或任何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
(18)非因意外事故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19)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既非手术又非药物的治疗;
(20)等待期(释义二十三)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事故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21)扁桃腺、腺状肿、疝气、女性生殖器官的疾病,但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持续有效达一百二十日以后接受此四项治疗或外科手术者不在此限;
(2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释义二十四)。
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则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
若投保人于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并支付应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则本附加合同生效,生效日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