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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境外紧急住院B款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20 09:27: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第一条

  友邦附加境外紧急住院B款团体医疗保险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GOEHR(B)(20060710)-IL2009

  2

  友邦[2009]第0273号

  保险条款

  本附加合同投保人所应支付的保险费×0.75÷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所对应的日数×本附加合同终止日至保险费到期日

  的整日数

  六、未满期净保险费:在本附加合同终止的情况下,未满期净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五、免责期:指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既往症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期间,并在投保单中载

  明。

  四、既往症:指被保险人于加入或恢复加入本附加合同前(以较迟者为准)曾经或已经存在的伤害或疾病。

  三、紧急情况:指被保险人因伤病导致的严重突发医疗状况或者症状,且根据普通人的理性判断,一般在该状况或

  症状发生二十四小时内,该被保险人需要立即接受护理和治疗,以防其生命受到威胁。

  二、突发急性病:指被保险人在境外突然发病必须立即在医院(释义九)接受治疗方能避免损害身体健康的疾病。

  第十二条 释义

  一、境外:指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该地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1)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出具的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卡、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及医疗费原始收据、明细帐单;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一条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申请人(释义八)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

  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 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三十日内通知本公司。

  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十条

  若该金额按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或批注的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所称的各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是指本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该被保险人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并载于投

  保单上。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二、若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丧失或终止,则本附加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将不再包含该被保险人,本公司将退还本附

  加合同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释义七)。

  (2)根据主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的被保资格丧失或终止。

  (1)若被保险人达到约定书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所对应的终止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被保险人达到约定

  书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所对应的终止年龄的生日(若被保险人生日与保险单周年日为同一日期),则其被保资格自 该保险单周年日起终止;

  一、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下列任一情况下,被保险人将丧失或终止被保资格:

  被保资格的丧失或终止

  第八条

  注:

  (1)在第(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时计算并退还投保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2)在第(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无论投保人是否已支付续保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于该保险单满期日自动终 止。

  (1)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2)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3)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主合同效力终止;

  (4)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GOEHR(B)(20060710)-IL2009

  3

  友邦[2009]第0273号

  保险条款

  (此页内容结束)

  九、医院: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机构,

  (1)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

  (3)有合格的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均不属于本附加合同的医院范围。

  八、申请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或法律规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但在被保险人因非正常工作而丧���被保资格的情况下,未满期保险费应自本公司收到其非正常工作的证据前的最近

  一个保险单周年日或该被保险人被保资格终止日(以较迟者为准)开始计算。

本附加合同投保人所应支付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所对应的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