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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附加门诊急诊A2款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18 09:58: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不孕症、避孕及绝育;

  (4)被保险人接受美容和外科整形或因任何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

  (5)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6)被保险人接受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既非手术又非药物的治疗;

  (7)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8)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释义六);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1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1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七)、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八)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九)的机动车;

  (15)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6)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或探险活动;

  (17)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表演;

  (18)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

  (19)免疫接种、疫苗接种或者预防接种;

  (20)购买或者使用专用支架、器械、设备或者假肢,移植物、隐形眼镜、眼镜、助听器或者试用此类物品;

  (21)购买或者使用非医疗服务,如电视、电话及类似物品;

  (22)非医疗必需的治疗;

  (23)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份,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24)被保险人非在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25)被保险人于加入或恢复加入本附加合同前(以较迟者为准)十二个月内曾因伤害或疾病接受医生的治疗、诊断、会诊或者取得处方药物,该被保险人在加入或恢复加入本附加合同后(以较迟者为准)于投保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所对应的既往症(释义十)免责期(释义十一)内因同一伤害或疾病而接受医生的治疗、诊断、会诊或者取得的处方药物。

  第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则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

  若投保人于主合同有效期内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并支付应付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则本附加合同生效,生效日以批注所载的生效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险期间及续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和保险费到期日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

  本附加合同的首个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附加合同生效后主合同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止。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投保或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与主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为同一日,则本附加合同的首个保险期间为一年;若投保人于主合同有效期内(不包括主合同的保险单周年日)申请附加本附加合同,则本附加合同的首个保险期间将短于一年。但若续保,则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该续保且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

  第六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投保人可于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需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投保人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险费(释义十二)。

  第七条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2) 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无意续保或本公司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3) 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主合同效力终止;

  (4) 本附加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注:

  (1)在第(1)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时计算并退还投保人未满期净保险费;

  (2)在第(2)项所提及的情况下,无论投保人是否已支付续保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于该保险单满期日自动终止。

  第八条 被保资格的丧失或终止

一、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下列任一情况下,被保险人将丧失或终止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