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附加恒泰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1-17 09:48: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 资料。
4.3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 发生之日起计算。
\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
的效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1)主合同期满、解除或主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2)本附加合同期满、解除或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除另有规定外,本附加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终止的,若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我们向您
退还本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主合同无效,本附加合同亦无效。
] 重大疾病定义
重大疾病
定义
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定义符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
用规范》。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7.5明确诊 断。《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 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
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 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Arbor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 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患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
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
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 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脑中风后遗
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
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 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7.6;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7.7;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7.8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重大器官移
植术或造血 干细胞移植 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
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 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
术(或称冠状 动脉旁路移植 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 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终末期肾病
(或称慢性 肾功能衰竭 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
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慢性肝功能
衰竭失代偿 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急性或亚急
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
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重型再生障
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
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