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及门诊医疗保险(D款)
2014-11-14 10:06: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机票,则该未成年子女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
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2.3.1.6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
国和安葬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将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
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服务:
(1)遗体转送回国
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用正常航班把被保险
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承
担灵柩运送回国费用,包括支付灵柩费(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
(2)火葬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将支付火葬费使被保险人的遗体可以在事发地火
葬,并支付骨灰盒运回中国的运送费用(正常航班)。火葬费用将以
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3)就地安葬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可以按照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
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支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所有就地安葬
相关的费用。
2.3.1.7 行政援助事宜 如被保险人的机票、旅行证件等重要文件丢失,救援机构将提供重
置服务,但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如被保险人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提供必要协助,
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自付。
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对每一被保险人紧急救援所支出的费用以保险单
上载明的紧急救援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者累计支出的紧急救援费
用达到紧急救援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的紧急救援保险责任终止。
2.3.2 紧急门诊和牙科门 诊
2.3.2.1 紧急门诊 (1)若被保险人因病情所需,经救援机构授权医生的允许,可进行
紧急医疗会诊及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由
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会诊费、化验费、X光费及药费)。但超 声波、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核磁共振(MRI)的费用由被保险人
自行承担。
(2)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紧急门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以
每一事故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为限,且每一事故之首次紧急门诊
费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
担。
(3)如果被保险人门诊诊断后需住院治疗,则该次门诊的全部费用
将由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其住院费用按第2.1.1.2项中的保险责
任处理。
2.3.2.2 紧急牙科门诊 (1)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突发急性病而直接造成的牙病,
由我们通过救援机构负责为其安排紧急治疗。
(2)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牙科门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以
每一事故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为限,且每一事故之首次牙科门诊费
用低于人民币400元(含人民币4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与原牙病史有关的费用、非紧急牙科诊治、事先预约的牙科诊
治,以及安装托牙、假牙的牙科门诊费用,我们不予承担。
(4)当被保险人接受门诊治疗时,根据治疗性质,救援机构的授权
医生可随时决定将被保险人转运回国。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
束后,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
以旅行时,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
其转运回国按第2.1.1.4项的责任处理。
2.4 责任免除 对下列任一行为、原因而导致的费用支出和后果(包括被保险人的
治疗,身体残疾或身故),我们不负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其国籍所在地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其户
籍所在地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已具有的,且已接受治疗、诊断、 会诊或服用处方药物的疾病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经医生诊断需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症状或疾病。
(3)未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书面同意或安排的转运和救护。 但以下紧急情况除外:事发地点偏僻,无法事先通知救援机构,且 任何延误将会加重被保险人的伤势或病情,甚至危及其生命,而采
取的紧急医疗转移或转运。同时,救援机构将保留对所发生的案件 进行调查的权利,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全额或部分偿还案件所发
生的相关费用。
(4)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任何下列原因产生的费用:
① 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② 以境外就医为目的的旅行及相关费用;
③ 境外康复或疗养为目的旅行及相关费用。
(5)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6)任何非紧急性治疗要求,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以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