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及门诊医疗保险(D款)
2014-11-14 10:06: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 合同)。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
加合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
附加合同为准。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
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自保险��上约定的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
险责任。
上述时间和日期均指北京时间。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
投保人必须在被保险人出境前投保。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 明,基本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保险期间中途不得变更。
2.2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由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载明。若投保人选择
的保险期间超过90天,则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只对每次出境且自出境
当日起90天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按本附加合同第2条承担保险责任,
超过90天后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保险责任。
上述时间和日期均指北京时间。
2.3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遇意外事故或 患突发急性病,我们将通过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
构)按照下列约定承担救援服务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2.3.1 紧急救援
2.3.1.1 援助热线电话 被保险人需要救助时,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
话服务。
2.3.1.2 安排就医并承担医
疗费用
若被保险人需要立即救治,我们将通过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
专业知识向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医疗
救助时,承担治疗发生的费用,具体如下:
(1)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
最合适的医院;
(2)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
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
(3)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住院费用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因病情
需要入院治疗连续超过36小时,或是因紧急医疗情况且取决于救援
机构的授权医生与主治医生的审核;
(4)未满15岁儿童住院治疗时,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
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
近酒店,每晚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累计入住以5日为限。
2.3.1.3 转院治疗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
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助时,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
适的方式为限,可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
保险人转运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
2.3.1.4 转运回国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
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旅行时,救援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乘
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国境内。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
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情况允许,救援机构将安排
其回到北京、上海或广州三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地点。若被保险
人未能指定有关地点,则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送至上述三个城市之
一的国际机场后,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住院治
疗,被保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
定的医院。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医院,则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送至
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后,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
返回中国境内,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机票。
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保险人从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
单程机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机票因
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我们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机票费用。
2.3.1.5 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随行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时,我们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
济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回国。若未成
年子女无原始回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