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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团体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2014-11-12 09:06: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被保险人在抵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时需住院治疗,被保

  险人将被转送至北京、上海或广州三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医院,若被保险人未能指定

  医院,被保险人将被送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指定的医院,该次转运回国的责任终止。 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航班返回中华人民共和

  国,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机票。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被 保险人从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单程机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 程机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机票费用。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转院治疗及转运回国的相关费用总金额以投保单上载明的 该项保险金额为限。

  六、未满 12周岁儿童住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

  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每晚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

  元,累计入住以 5日为限。

  七、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而其随行未满 12周岁的子女无人照料时,本

  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经济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机票回国。若

  未满 12周岁的子女无原始回程机票,则自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

  八、运送遗体、骨灰回国或安葬: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造成身故,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按照被保险

  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提供以下服务:

  1、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

  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安排使用正常航班把被保险人的遗体从

  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承担灵柩运送回国费用,包括支付不

  超过人民币 6000元的灵柩费;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患突发急性病身故,指定的救援机构可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家属意愿,将本合同中遗体转送回国责任项下的目的地改为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地;

  或选择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事发地进行火化,并支付火化费用以

  及使用骨灰盒运回中国的运送费用(正常航班)。火化费用将以事发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运送遗体或骨灰回国的费用最高金额以投保单上载明的该项

  保险金额为限。

  2、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以按照家属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就地安葬。本公司通过救援

  机构将支付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元的所有就地安葬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仪式的费

  用。

  九、旅行援助

  1、旅行证件的遗失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被抢劫或盗窃丢失其护照或机票,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

  协助补办并承担补办的费用,若因故被保险人的机票不可补办,则承担自事发国返回中国

  的单程经济舱机票,和不超过三晚的必需且合理的中国使领馆所在地的酒店住宿费用。扣

  除免赔额后,最高限额以投保单上载明的该项保险金额为限。

  2、旅程延误

  若因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等原因导致被保险人登乘公共交通工具

  延误连续超过8小时以上,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根据实际延误时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费

  用。每 8小时支付的相关费用及累计最高限额以投保单上载明的该项保险金额为准。

  十、法律援助

  如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提供必要协助,

  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被保险人自付。

  第十七条【责任免除】

  1.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1.2 被保险人的犯罪或拒捕行为,及被保险人本人故意或者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1.3 被保险人斗殴、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1.4 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6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或因避孕引起的所有问题,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

  不在此限;

  1.7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其它医疗所致事故;

  1.8 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的行为,及因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1.9被保险人参加潜水、滑水、滑雪、跳伞、蹦极、攀岩运动、探险活动、驾驶滑翔机、

摔跤、柔道、拳击、特技表演和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