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014-11-11 10:29: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2)主合同效力终止;
(3)保险期间届满,我们不接受本附加合同续保;
(4)因主合同或本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效力终止。
6释义
6.1医院本附加合同所称的医院:是指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最新公布的定点医院:
(1)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2)设立的主要目的为向受伤者和患病者提供留院治疗和护理服务;
(3)有医生和护士提供全日二十四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4)非主要作为康复医院、诊所、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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