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团体住院给付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11 09:31: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申请给付保险金,但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的程
序和条件进行:
住院津贴保险
金申请
申请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
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由本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门、急诊医疗手册或病历,诊断书、出院 小结或住院病历,医疗费用的原始收据或医疗保险分割单,医疗费用明细 表或处方;
(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 利文件。
三、上述申请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一、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 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 受到的损失。
三、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 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四、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之日起 60日内,对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 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再给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一、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贵单位在投保时一次交清。 二、本合同的保险费根据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对应的
费率计收。
\ 被保险人的变动
5.1 增加被保险人 若贵单位因在职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贵单位
增加被保险人的申请自我们审核同意并收到保险费后生效,生效日期在批单上 载明。
5.2 减少被保险人 若贵单位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它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我 们。自我们收到贵单位书面通知之时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 终止,并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但已给付该被保险人保险金的,不 再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若贵单位要求减少被保险人的日期在我们收到贵单位书 面通知之前,则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贵单位要求减少之日零 时起终止。
5.3 对合同效力的
影响
若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人数或参保比例不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时,我们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贵单位后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未发生保险金给 付的被保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对于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被 保险人,我们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 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
6.1 职业、工种或环
境变更
一、若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或环境发生变更,贵单位或被保险人应自变更之
日起 10日内(含第 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二、我们将根据变更后的职业、工种或环境的危险程度确定该被保险人的危险
程度是否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若属于我们的可保范围,我们将重新核定 该被保险人自其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的保险费交费标准;若不属 于我们的可保范围,该被保险人的参保资格自其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 日起解除,我们向贵单位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但已给付该被 保险人保险金的,不再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三、若经我们重新核定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交费标准发生变更,贵单位应自该
被保险人职业、工种或环境变更之日起按照新的交费标准交纳保险费,我 们承担的保险责任维持不变。
^ 合同解除和变更
7.1 解除合同的手
续及风险
一、若贵单位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贵单位的证明文件。 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
书之日起 30日内,对于未发生保险金给付的被保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 未满期净保费;对于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被保险人,我们将不退还任何费 用。
7.2
合同变更三、贵单位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如贵单位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当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