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帐户式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呢?
2014-11-10 10:21: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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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投保人注意。..。..。..。..。...9
C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君龙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条 款 目录
1投保人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3投保范围
1.4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
2.2保险期间
2.3保险责任
2.4补偿原则
2.5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受益人
3.2保险事故通知
3.3保险金申请
3.4保险金给付
3.5失踪处理
3.6诉讼时效
4保险费的支付
4.1保险费的支付
5账户管理
5.1账户设立
5.2账户管理费
5.3账户计息
5.4风险保险费的交付
5.5宽限期
6效力中止及恢复
6.1效力中止
6.2效力恢复
7合同解除
7.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 续及风险
8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8.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8.3本公司解除权的限制
8.4年龄错误
8.5资料的提供
8.6被保险人的变动
8.7转帐规定
8.8合同内容变更
8.9地址变更
8.10争议处理
9 释义
9.1保单年度
9.2团体
9.3有效身份证件
9.4既往职业病
9.5毒品
9.6保险事故
9.7风险保险费
9.8风险保额
附表:《劳动能力鉴定--职 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 级》(GB/T16180-2006)一级 标准
君龙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10年1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
在本条款中,“我们”、“本公司”均指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投保人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君龙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保险合同”。
Œ投保人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投保单、被保险人清单等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
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投保人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
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范围 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可包括
成员配偶、子女和父母)向我们投保本合同。 被保险人:经我们同意,团体所属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
1.4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投保人认真审视本 合同,如果投保人认为本合同与其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 合同,我们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投保人 所交保险费的发票原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投保人授权委托书。自我们收 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各被保险人名下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
合同上载明。基本保险金额一旦确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约定的保 险期间须长于一年。
2.3 保险责任
团体医疗保险 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发生团体医疗保险金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我们按约定的团体医疗 保险金给付标准向团体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团体医疗保险金,团体医疗保险金 从团体医疗账户支取,支取后的团体医疗账户余额等额减少。团体医疗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范围及其给付标准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团体医疗账户余额为零时,本项保险责任中止。投保人可通过向团体医疗账户交 纳追加保险费的方式向我们申请恢复本项保险责任。经我们同意,投保人向团体 医疗账户交纳追加保险费后,本项保险责任自投保人交纳追加保险费的次日零时 起恢复。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团体医疗账户余
额。
个人医疗保险
金
被保险人发生个人医疗保险金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我们按约定的个人医疗
保险金给付标准向个人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个人医疗保险金,个人医疗保险金 从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个人医疗账户支取,支取后的该被保险人名下的个人医疗账 户余额等额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