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综合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10 09:54: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解除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解除本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会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本合同第四条中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部分 保障利益条款
第六条 保险对象
凡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投保时,符合参加本保险条件的人员必须75%以上投保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七条 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投保人可以只投保基本部分责任,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责任同时加投可选部分责任,作为本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
一、 基本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之上、统筹基金费用限额之下应当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按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基本医疗保险金。
二、 可选部分
1. 小额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之下的医疗费用,按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小额医疗保险金。
2. 大额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统筹基金费用限额之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之下应当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按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大额医疗保险金。
3. 超大额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之上、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超大额医疗费用限额之下的部分医疗费用,按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超大额医疗保险金。
4. 小额门(急)诊保险金:就已经建立起社会医疗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的地区内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当地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起付标准之下、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免赔额之上的部分门(急)诊医疗费用,按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小额门(急)诊保险金。
5. 大额门(急)诊保险金:就已经建立起社会医疗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的地区内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属于当地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对于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起付标准之上、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费用限额之下应当由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门(急)诊医疗费用,按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的赔付比例给付大额门(急)诊保险金。
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列入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在可选部分第4、5项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三、 上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费用限额、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起付标准、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费用限额等按当地现行《____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____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报销目录》、《____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目录》、《____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设施目录》及其它相关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执行。
四、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