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百万安行个人护理保险
2014-11-04 09:46: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百万安行个人护理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疾病身故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8岁-55岁 | 2190.00元 | 30年 |
全残保险金20.0万 民航身故及全残保险金200.0万 健康维护保险金2.2万 身故保险金20.0万 自驾车身故及全残保险金200.0万 陆上,水上公共交通身故及全残保险金100.0万 护理保险金3.0万 |
10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护理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7.2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7.3且持续至观察期7.4结束,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105%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健康维护保险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的,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保险金中的保险费、现金价值是指本合同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百万安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之和。
百万安行个人护理保险条款
1被保险人范围
1.1被保险人范围 凡投保时年满18周岁7.1至55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基本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经被保险人同意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2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护理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7.2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7.3且持续至观察期7.4结束,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105%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健康维护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有效,本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的,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保险金中的保险费、现金价值是指本合同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百万安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之和。
2.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7.5,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7.6;
5)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漂流、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跤比赛、拳击比赛、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7.7;
2) 酒后驾驶7.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7.10的机动车;
3)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7.11。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或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