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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附加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4 09:31: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洋附加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太平洋附加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补充住院医疗 住院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经本公司同意,连续投保者不受本款90天等待期的限制)因患疾病,在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本公司在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中取得医疗费用补偿后,对剩余医疗费用中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投保时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无论本公司向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给付保险金,累计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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