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D款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4 08:57:2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D款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手术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加入或恢复加入本附加合同后(以较迟者为准)因患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在医院接受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符合医疗必需的手术,则本公司按其由医生实施手术而实际收取的手术费支付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且对同一次手术费用补偿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手术费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而间歇性施行手术,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九十日,则视为同一次手术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补偿,则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医院发票/收据或帐单上所载的手术费扣除上述相关补偿后计算保险金,并予以给付。
本公司在计算保险费时将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若根据新增/资料变更申请书上的约定被保险人已拥有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而本公司日后发现该被保险人实际并不拥有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则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缴当年度该被保险人项下累计应增加的保险费。
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D款团体医疗保险
第一条 附加合同的订立和构成
《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D款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其所附加于的团体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若本附加合同的承保事项不在投保单上载明或批注,本附加合同不产生效力。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加入或恢复加入本附加合同后(以较迟者为准)因患疾病(释义一)或遭受意外事故(释义二)在医院(释义三)接受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符合医疗必需(释义四)的手术,则本公司按其由医生(释义五)实施手术而实际收取的手术费(释义六)支付保险金予该被保险人,且对同一次手术费用补偿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本附加合同手术费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而间歇性施行手术,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九十日,则视为同一次手术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获得补偿,则本公司根据被保险���医院发票/收据或帐单上所载的手术费扣除上述相关补偿后计算保险金,并予以给付。
本公司在计算保险费时将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若根据新增/资料变更申请书上的约定被保险人已拥有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而本公司日后发现该被保险人实际并不拥有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则本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缴当年度该被保险人项下累计应增加的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接受手术,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屈光不正、精神错乱或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释义七)、管制药物(释义八)的影响;
(4)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避孕及绝育;
(5)被保险人接受美容和外科整形或因任何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
(6)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7)被保险人接受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既非手术又非药物的治疗;
(8)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1)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释义九);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任何恐怖分子行为(释义十);
(14)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15)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1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十一)、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十二),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十三)的机动车;
(17)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