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03 09:34: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 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 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明确说明与如实
告知
5.1
其他事项
\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
4.4
本公司通过指定救援机构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紧急救援医疗保险责任并
支付相应保险金,本公司不另行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给付
4.3
在异常紧急情况下,由于不可抗力(见释义 6.19)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或
其他随行人员无法联系救援机构时,应在条件允许时立即联系救援机构, 本公司仍按本合同承担紧急救援和医疗费用。但事故通知时间最迟不应超 过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4小时。否则,一切紧急救援和医疗费用均由被 保险人自行承担。
附件 8-3
8
指由救援公司医生根据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或患突发疾病的具体情况和所
处的地理位置而安排的交通工具。
最合适的交通工
具
6.8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由合法医生诊断和确认的疾病,包括急性
病和慢性病突发。
疾病
6.7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意外伤害
6.6
本公司指定救援机构为路华救援(北京)有限公司。
指定救援机构
6.5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
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现金价值
6.4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
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
6.3
指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续生活 1个月以上的地方或港澳台居
民及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续生活 6个月以上的地方。
惯常居住地
6.2
周岁年龄是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
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周岁
6.1
释义
]
投保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时,投保人可以从以下两种争议处理方式中选择
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 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投保人选择以仲裁方式作为合同签署或履行过程中争议处理的方式, 需与本公司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选择争议处理的方式、选择仲 裁但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存在,则以本条上述第
(2)种方式处理争议。
争议处理
5.5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提供给本公
司的住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 式通知本公司,以便于本公司及时为投保人改变保险合同上的相关信息。 若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的 最新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投保信息变更
5.4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
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附件 8-3
9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
6.19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
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 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 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 滋病。
感染艾滋病病毒
或患艾滋病
6.18
指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之前所患的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包括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
既有疾病
6.17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
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确定。
先天性畸形、变
形或染色体异常
6.16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