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A款)
2014-11-03 09:00: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望承担以下责任,但该项责任累计承担的费用以人民币 100,000 元为限。 ①遗体转送回中国境内 我们通过境外机构安排正常航班把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至中国境内,并根据 中国境内的遗体转运政策安排允许的交通工具转运至指定的城市。我们通过境外机 构按照国际有关规定承担灵柩费。 若被保险人是非中国国籍,其遗愿或者家属希望将遗体转运至被保险人国籍所在 地,我们通过境外机构负责安排此转运并承担相当于遗体转运回中国境内所需的费 用。 由我们通过境外机构承担的此项费用累计以人民币 6,000 元为限。 ②火葬 若被保险人遗愿或者其家属选择火葬,我们通过境外机构承担其遗体在事发国家的 火葬费和将骨灰运回中国的运送费用(以正常经济航班为准)。 ③就地安葬 若被保险人遗愿或者其家属选择就地安葬,我们通过境外机构承担所有就地安葬相 关的费用,但由我们通过境外机构承担的此项费用累计以人民币 8,000 元为限。 (2)亲属处理后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突发性疾病身故,若当时未有亲属与被保险人同行, 且有关后事需由亲属直接处理,我们通过境外机构可安排一位直系亲属前往中国境 外处理后事,并承担交通和住宿费用(以正常经济航班为准)。 由我们通过境外机构承担的此项费用累计以人民币 10,000 元为限。 我们对被保险人承担的紧急救援保险责任各项费用的总和以紧急救援保险金额为 限。1 次或者累计承担的紧急救援保险责任各项费用的总和达到紧急救援保险金额 时,本附加合同的紧急救援保险责任终止。
住院医疗 费用补偿 责任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突发性疾病,在被保险人接受境外机构进行的紧急救援 后,我们通过境外机构承担被保险人继续住院治疗至病况稳定可以被转运回国时的 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 (1)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医生认为住院病人所需的全部医疗设施费用以及治疗 和劳务费用,其中包括外科、麻醉科、内科、会诊、检查、理疗和药品的费 用。 (2)病情需要的加护病房费用。 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已经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通过境外机构仅对剩余 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责任。 我们通过境外机构对被保险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总和以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 险金额为限。1 次或者累计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总和达到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责任终止。
门诊及牙 科门诊费 用补偿责 任(可选)
以下两项责任(门诊费用补偿保险金、牙科门诊费用补偿保险金)为可选责任。您 在投保此两项责任时必须同时投保,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项。
一、门诊费用补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突发性疾病,经境外机构的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我们通 过境外机构安排门诊治疗的,我们直���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费用(包 括:会诊费、化验费、X 光费及药费,但不包括:超声波、计算机断层扫描(CT) 和核磁共振(MRI)的费用)。 由我们直接承担的门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以每次保险事故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为限,且每次保险事故的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 800 元(含人民币 800 元)的部分 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若被保险人的门诊费用已经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合同 的约定直接承担门诊费用补偿责任。
二、牙科门诊费用补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突发性疾病,经境外机构的授权医生确认,并由我们通 过境外机构安排牙科门诊治疗的,我们直接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牙科门诊 费用。 由我们直接承担的牙科门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以每次保险事故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为限,且每次保险事故的牙科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 800 元(含人民币 800 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我们不承担与原牙病史有关的费用、非紧急或事先预约的牙科诊治费用以及安装托 牙、假牙的牙科门诊费用。 若被保险人的牙科门诊费用已经从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 合同的约定直接承担牙科门诊费用补偿责任。
每日住院 补贴及住 院陪同责 任(可选)
以下两项责任(每日住院补贴保险金、住院陪同保险金)为可选责任。您在投保此 两项责任时必须同时投保,不能只选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