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境外驻留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2014-11-03 08:48: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解除本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解除本合同前发生 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 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 人。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紧急救援时,应立即拨打本公司提供的救 援电话联系救援机构报警中心并由救援机构安排紧急救援和治疗,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紧急救援责任 和相关的费用。
因不可抗力或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在异常紧急的情况下须急救而无法及时联系救援机构,待条件许可时, 应立即联系救援机构并由救援机构安排后续的紧急救援和治疗,本公司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紧急救援责任 和相关的费用。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 定的,对无法确定的部分,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 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二条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被保险人发生所有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均应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及时通知本公司授权的 救援机构并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本公司不接受任何非通过救援 机构提出的索赔。
第十三条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
算。
第十四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 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 解除合同,并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本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第九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 权的限制”的规定。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
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会将多收的保 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十五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 明的最后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六条 出境日变更和撤消投保处理
本合同生效前投保人可申请变更被保险人的出境日。被保险人需推迟出境的,投保人须在原约定出境日 的前一个工作日的北京时间12��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被保险人需提早出境的,投保人须在变更后出境 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北京时间12时前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将于接到投保人变更出境日书面申请后, 为投保人办理出境日变更手续。
本合同生效前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撤消投保,但须在原约定出境日的前一个工作日的北京时间12时前
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将于接到投保人撤消投保申请后,对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第十七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
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第十八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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