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守护专家境外旅行(推荐版)个人医疗保险
2014-10-31 09:02: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3)在把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转运到邻近国家的情况下,如果由于办理所需签证或者在取得该国家授权过程中出现延误,本公司和救援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因非救援机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在服务当中因非救援机构延误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和救援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5)如果被保险人不能严格遵守救援机构所决定的援助程序,本公司将不承担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境外旅行保险责任,立即停止所有的救援服务,不支付任何由于不遵守救援机构的意见和没有征得救援机构全部同意而产生的费用。若被保险人拒绝救援机构所建议的救护程序,本公司将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任何后果。
6)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无法履行救援责任或延误履行救援责任的,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自然灾害、罢工、航班条件、当地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行为。
2合同效力
2.1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于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2.2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期间为准。
2.3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被保险人被拒签或其它本公司认可的原因,投保人可以在出境以前为该被保险人申请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选择单次旅行保障形式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无息退还保险费;选择多次旅行、保险期间为一年的保障形式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被保险人本合同有效期内有过出境记录的,本公司将不接受解除合同申请。
3保险费
3.1保险费 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障内容进行确定,投保人应一次性向本公司缴清保险费。
4保险责任履行
4.1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需要援助时,应立即拨打指定的救援电话与救援机构联系,由其指挥服务网络提供救援服务。在异常紧急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无法在事发当时与救援机构取得联系的,也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通知救援机构,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4.2受益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各项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3费用结算方式 被保险人发生所有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均应按照本条款第4.1 条“保险事故通知”的规定及时通知救援机构并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本公司不直接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5其他事项
5.1不保的国家和地区
在下列国家和地区发生的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欧洲:波黑地区,巴尔干地区;
2) 亚洲:阿富汗,伊拉克,科科斯群岛(Cocos Islands),东帝汶,英属印度洋领地;
3) 非洲:厄立特里亚(Eritrea),卢旺达,索马里,西撒哈拉,圣赫勒拿岛;
4) 大洋洲:美属萨摩亚群岛,布维岛(Bouvet Island),圣诞岛,法属太平洋领地,赫德和麦克唐纳群岛(Heard and McDonald Islands),基里巴斯,马歇尔群岛,麦克罗尼西亚,瑙鲁,尼乌亚岛,巴伯儿图阿普群岛,皮特肯群岛,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托客劳群岛,汤加,图瓦卢,美国本土外小岛屿(US Minor Outlying Islands),瓦努阿图,沃利斯和富纳群岛;
5) 南极洲:南极洲。
5.2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