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富医疗保险有什么不一样呢?
2014-10-29 09:54:4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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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
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文件。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1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60 天至 50周岁2。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 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提供 5款计划(参见“附表一:保险利益表”),每款计划的保单年度累计给付限额为该款计划的基 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 保险责任 一、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3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4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5入住医院6治疗,被保 险人每次住院7我们对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8按以下约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医疗网络9内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我们按其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 90%承 担给付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我们指定医疗网络外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我们按其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的 70%承担给付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 医院进行住院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入住医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 90天,则按同一住院原因 给付。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每次以入住医院治疗之日起首 90天为限。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10仍未结束 住院治疗的,如果经我们同意续保,该次住院治疗的给付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发生时间,分
别计入前后两个保单年度的累计给付金额,并受各自的保单年度累计给付限额的限制;如果我们不同意续保,
1被保险人:指已投保我们指定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其合法的配偶、或其子女。
2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3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4疾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 30 天后首次出现的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疾病或症状。
5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6医院:我们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
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
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 24 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7住院: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生根据临床诊断,必须留院治疗,办理了正式住院手续且确实留院
治疗的行为过程。
8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是指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中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9医疗网络:医疗网络医院由我们确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载明。我们有指定各医疗机构加入或退出医疗网
络的权利,并可在确保您及被保险人利益的前提下调整网络内医疗机构的数量。我们对指定医疗网络的调整,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及被保险人。
10本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
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我们仅对本合同期满日前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上述方式承担给付责任。 住院医疗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 床位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
人每日住院实际发生的床位费按照上述方式给付,但床位费的每日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所选计划对应的床位 费每日给付限额(参见“附表一:保险利益表”)。
2. 其他与住院有关的医疗费用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入住医院治疗,我们对被保险
人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其他与住院有关医疗费用11按照上述方式给付。
二、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被保险人在住院前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