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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附加安益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款)2007

2014-10-24 11:21: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

  第九条 受益人

  重大疾病保险金、生命关爱保险金和特种疾病津贴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条 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我们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14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生命关爱保险金或特种疾病津贴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15;

  3.医院出具的附有被保险人病理、血液及其它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等诊断证明文件;

  13本附加合同期满日:指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经过保险期间后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14保险事故:指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15有效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户口簿的使用仅限于十六周岁以下尚未申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作为被

  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第十二条 犹豫期

  您在收到本附加合同后可享有10天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的,在我们收齐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次日零时,本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六部分 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终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的效力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自动终止:

  一、主合同解除、期满或终止;

  二、本附加合同期满日当天零时;

  三、本附加合同内约定的其它终止情况。

  第十五条 冠状动脉的介入手术定义

  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接受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第十六条 终末期疾病定义

  指最终诊断被保险人处于疾病的终末期状态。疾病已经无法以现有的医疗技术治疗或缓解并且将导致被保险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死亡。在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和医师的同意下一切积极治疗已被放弃,所有治疗措施仅以减轻患者痛苦为目的。终末期疾病状态必须在被保险人生前已经诊断,并且具有医疗证明文件和临床检查证据。诊断必须经本公司医师或公司指定的医疗专家确认。

  第十七条 重大疾病的种类及定义

  本附加合同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二十五种:

  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16明确诊断。

  (1-22为2007年4月3日正式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规范定义疾病,该规范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

  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