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附加福康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14-10-24 09:52: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太平附加福康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60天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住院
住院津贴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3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入住医院5治疗,被保险人每次住院6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7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为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千分之一。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90天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90天,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积所承担的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我们所承担的住院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我们累积给付的住院津贴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太平附加福康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2009年10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
务。在本附加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
: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 权的人。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部分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五条
„ 本产品保险责任有等待期,请您留意。..。..。..。..。..。..。..。..。..。..。..第四条
„ 解除保险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十三条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注.释.内.容.。
第1页,共6页
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
后生效。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
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本附加合同构成主合同的一部分,不可分割,必须与《太平福康安心两全保险》同时投保。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60天至 55周岁1。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
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 保险责任 住院津贴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2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3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4入住医院5治 疗,被保险人每次住院6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7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 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实际住院天数。每日住院津贴金额为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千分之 一。
同一住院原因的给付,最高以 90天为限。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 期的间隔未达 90天,则按同一住院原因给付。
我们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积所承担的住院给付天数,最高以 180天为限。 我们所承担的住院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我们累积给付的住
院津贴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的效力终止。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1周岁:指按照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
2保险期间:指保险合同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