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永丽女性特有疾病保险怎么样?
2014-10-22 13:45: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生命永丽女性特有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
一、基本保险责任
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保险金给付:
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若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体征并且被医院1确诊首次患本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并且对该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切除手术,或者已经开始了姑息性治疗,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保险金;但若投保人同时投保了本合同可选保险责任,且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症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中的女性特定器官原发癌症是指原发于女性乳腺、卵巢、子宫内膜、子宫颈、外阴、阴道的恶性肿瘤。恶性肿瘤必须以病理医生2对固定组织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为依据,任何组织涂片和穿刺活检结果均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二、可选保险责任,本款保险责任为可选择保险责任,若投保人投保时选择本款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将载明于保险单上。
1.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症保险金给付:
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若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体征并且被医院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列明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症,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症保险金,本合同该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中的原位癌指恶性肿瘤细胞未穿透基底膜的原位无浸润的恶性肿瘤,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包括子宫颈、乳腺、卵巢、输卵管及阴道部位的原位癌,其诊断必须以固定组织标本的病理组织学检查结果作为依据,任何组织涂片和穿刺活检结果均不能作为诊断依据。
2.严重狼疮性肾炎保险金给付:
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九十天后(续保不受此限制),若被保险人首次出现症状体征并且被医院确诊首次患本合同列明的严重狼疮性肾炎,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严重狼疮性肾炎保险金;但若本合同有效期内已有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症保险金给付,则必须扣除已给付的女性特定器官原位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严重狼疮性肾炎
狼疮性肾炎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一种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累及多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特点是生成自身抗体对抗多种自身抗原。
狼疮性肾炎是指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并发狼疮性肾炎而影响和损害肾脏功能。
世界卫生组织(WHO)对狼疮性肾炎分型如下:
I 型(微小病变型) 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II 型(系膜病变型) 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III 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蛋白尿,尿沉渣改变
IV 型(弥漫增生型) 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V 型(膜型) 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VI 型(肾小球硬化型) 肾小球硬化成纤维团状,肾功能差,无法恢复
本合同所指的严重狼疮性肾炎是指经肾脏活检确认的,符合WHO 诊断标准定义III 型、IV 型、V型和VI 型的狼疮性肾炎,且肌酐清除率持续低于30ml/分。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的狼疮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內。本病必须由免疫和风湿科主任级医生确诊。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金额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本公司在承担上述保险责任的同时,将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任何欠缴的保险费。
生命永丽女性特有疾病保险
【条 款 内容】
第一章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生命永丽女性特有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书面保险凭证及所附生命 永丽女性特有疾病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 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 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 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当日二十四时起生效,本合同的生效日载明于保险 单上。
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