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海航安心住院医疗保险(A款)
2014-10-21 09:33: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新光海航安心住院医疗保险(A款)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基本部分为“医疗费用保险金”一项责任,可选部分为“自付费用保险金”一项责任。
您可只投保基本部分,也可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同时加投可选部分。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的,或者自本合同生效日起90日后因疾病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的,我们根据双方的约定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若被保险人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且已经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我们按以下两项医疗费用余额之和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1)每次住院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承担部分后的余额;
(2)每次住院前后各15天以内,因为与该次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急诊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属于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承担部分后的余额。
若被保险人未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身份在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的,我们向被保险人按上述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范围内费用总额的65%给付“医疗费用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自付药品(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的药品)及自付诊疗项目(就医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的项目)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该医疗费用中需个人自付部分的80%给付“自付费用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自付费用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限。
在本合同每一保险期间内,各项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各项保险金的约定限额为限,如果被保险人的治疗跨二个保单年度时,我们以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入院起始日所在的保单年度的给付限额为限给付保险金。
新光海航安心住院医疗保险(A款)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v 您有退保的权利 …………………………………………………………………………………5
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v 本合同适用补偿原则 ……………………………………………………………………………2.4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5
v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6.1
v
C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